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

WHO哺乳十要第九條

工作與哺乳
WHO建議新手媽媽在生產之後,至少有四個月的時間不要工作,休息與哺餵母乳。許多媽媽一旦回到工作崗位,就會在六個月之前放棄全母奶哺餵。可能是沒有足夠的時間擠乳,或是沒有合適的地方擠乳與存乳。媽媽們在工作的地方或附近應該有安全、乾淨、隱秘的地方,可以擠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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